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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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也可称之为“由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转化而来的抢劫罪”,其概念在于,行为人在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为了逃避打击或销毁犯罪证据,而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判断对被害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行为是否发生在现场;其次,该暴力行为是否针对的是抓捕人员;最后,暴力程度是否已经达到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即便属于未成年人,他们同样有可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犯罪。在进行盗窃、诈骗以及抢夺等行为过程当中,若为了隐藏赃物、抵制逮捕或消灭证据而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威胁,那么这些行为便有可能转变为抢劫罪行。尽管法律在处理未成年罪犯时会普遍关注并评估其刑事责任能力,然而这却并非意味着他们就不会触犯这类严重的罪行。

所谓的转化型抢劫罪,又被称作“将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它是指当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行为的同时,为了隐藏赃物、对抗抓捕或销毁罪证而当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恐吓。在这个问题上,寻找答案的关键便在于确认被告人的主观意愿以及他的客观行为是否达到了转化为抢劫罪的标准。

我们所称的转化型抢劫罪,亦被称之为“抢劫罪的特殊形态”,这种犯罪形式通常会在盗窃、诈骗以及抢夺等行为过程中出现。

在特定条件之下,抢夺罪可能会演变为抢劫罪。举例来说,倘若在抢夺活动进行期间,犯罪分子出于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的目的,对受害者施加了暴力或者以武力威胁来恐吓他们,那么此类行为便应按照抢劫罪进行定罪与惩处。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抢夺罪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直接损及,然而抢劫罪却包含对个体生命权及其身家性命风险的直接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