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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的赃款追缴多少

时间:2025.04.14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404人
律师解析:
1.挪用资金赃款追缴数额依具体案件定。
若挪用资金全被追回,通常将全部挪用款项当作赃款追缴。
要是部分追回,便按实际追回金额追缴。
2.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像挪用资金的用途,若用于投资等并有收益,可能追缴本金及相应收益;
若因挪用给单位造成损失,会先弥补损失,再将剩余挪用资金作为赃款追缴。
同时,还会考虑是否造成损失及损失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退赃表现等。
3.总之,赃款追缴数额要依据案件整体情况确定,目的是最大程度挽回被害单位损失,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达成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以及对受损权益的救济。
通过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准确定赃款追缴数额,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50万元。案发后,司法机关展开追缴工作。部分资金被追回,金额为20万元。对于剩余未追回的30万元是否继续追缴以及已追回的20万元如何处理,公司与司法机关存在争议。公司认为应全力追缴剩余款项,司法机关则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案情分析:

1、挪用资金的赃款追缴数额需依具体案件确定。本案中,若资金全被追回,应将50万元全部当作赃款追缴;现部分追回,按实际追回的20万元进行初步追缴。
2、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挪用资金的用途、是否造成损失及损失程度、犯罪嫌疑人的退赃表现等。最终目的是最大程度挽回公司损失,实现法律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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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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