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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中介费由谁付责

时间:2025.04.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1.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通常由委托人付中介费
2.因一方违约致合同无法履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中介费承担。
3.无约定时,违约方使交易未完成,可能承担中介费;
中介有过错,可能无法主张全部或部分中介费。
4.双方无过错,因不可归责事由致合同无法履行,可协商承担中介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中介租房,中介促成小朱与房东小丽签订租赁合同,小朱需支付中介费。后小朱因自身原因违约,不再租赁该房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小朱认为不应支付中介费,中介则要求小朱按约定支付。双方就中介费承担问题产生争议,且合同未明确违约情况下中介费的承担方式。

案情分析:

1、中介已促成合同成立,按一般情况委托人小朱应支付中介费。
2、此次因小朱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合同无相关约定,小朱的违约行为导致中介提供的交易未能完成,小朱可能需承担中介费。若中介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如实报告重要信息等,中介可能无法主张全部或部分中介费。若双方均无过错,仅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介费的承担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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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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