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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5.04.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472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有相应的程序要件,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解除
1.明确解除理由:
用人单位需有确切的解除理由,像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
并且,这个理由要在试用期开始前就明确告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清楚知晓评判标准。
2.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要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
如果违反这一程序,其解除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从而面临法律风险。
3.出具证明并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时要在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保障劳动者的后续权益。
劳动者解除
1.提前通知:
劳动者一般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保留证据
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但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劳动者保留通知的相关证据。
总之,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时,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然可能会遭遇法律方面的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在小丽公司试用期工作。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欲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在试用期开始前明确告知该录用条件,也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出具解除证明。小朱则认为公司解除行为不合法,同时小朱若想解除劳动关系,对提前三日通知及证据保留事项也存疑问。

案情分析:

1、用人单位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需在试用期开始前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且解除前应通知工会并出具解除证明。该公司未遵循这些程序,其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
2、劳动者方面,若小朱要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且建议保留通知证据,否则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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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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