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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撞死人后逃逸后又投案自首坐几年牢

时间:2025.04.13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099人
律师解析:
1.醉酒驾驶撞死人逃逸自首,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法定刑是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没因逃逸致被害人死亡,法院会在三年至七年幅度内结合案情从轻判;
因逃逸致死也会适当从轻。
3.最终量刑要综合事故责任认定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慎将行人小丽撞倒。小朱因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停车救助小丽,而是选择驾车逃逸。后来,小朱在家人的劝说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调查,小丽因伤势过重,在小朱逃逸后死亡,但鉴定显示即使小朱未逃逸,也无法避免小丽死亡结果。

案情分析:

1、小朱醉酒驾驶撞死人后逃逸,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小朱投案自首,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鉴于本案中即使小朱未逃逸也无法避免小丽死亡,法院通常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结合小朱的自首情节、事故责任认定等多方面因素,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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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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