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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同居应该如何界定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1.以夫妻名义同居指没办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界定要考虑多方面。
2.外在表现上,对外以夫妻相称,让旁人觉得是夫妻,比如社交场合介绍成配偶,邻居朋友也这么认为。
3.共同生活方面,有稳定同居,像一起居住、承担家务、抚养孩子,经济上相互支持、共同管钱。
4.时间上,要持续稳定共同生活,而非短暂偶然同居。
5.以夫妻名义同居不等同婚姻,办结婚登记才受法律全面保护,涉财产分割纠纷,处理原则有别。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们在社交场合相互介绍为配偶,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二人共同居住,一起承担家庭事务,经济上相互支持,还共同抚养一个孩子。然而后来二人产生矛盾决定分开,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婚姻关系来处理,小丽则认为不能等同于婚姻关系处理。

案情分析:

1、以夫妻名义同居指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界定需从外在表现、共同生活、时间维度等多方面考虑。小朱和小丽对外以夫妻相称,有稳定的共同生活且持续一定时间,符合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特征。
2、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受法律对婚姻关系的全面保护。所以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处理上,原则与婚姻关系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婚姻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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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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