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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5.04.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49人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且单位无过错,如劳动保护缺失、欠薪等情况不存在。
2.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劳动者拒绝。
3.劳动者有严重过错,像违反规章、失职舞弊、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不改正、被追究刑责等。
4.用工一个月内,单位书面通知签合同,劳动者拒绝,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小朱续订合同。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小朱明确说明了续订合同的条款,然而小朱却以个人发展为由拒绝续订。小朱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本案中,公司维持原合同约定条件与小朱续订合同,是小朱主动拒绝续订,符合上述情形,所以公司无需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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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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