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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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在公布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并非就此结束其职责范围哦,进入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公示阶段后,交警仍需坚守岗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若当事人对于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持有不同意见,那么其有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重新审核申请(即复核)。此外,各方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工作,借助权威机构的力量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发现事故责任书指对方肇事逃逸,您可以这样做: 1.立马联系保险公司,将认定书和证据提交给他们,以此来启动理赔程序。 2.如果没有获得足额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要赔偿。 3.如果肇事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追究。

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不具备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资格。不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在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若证实执法人员存在严重问题,也可选择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式途径提交情况反映和证据材料。

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若对方为机动车驾驶者,可要求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可协商或交警调解,若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请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否则接受处罚。随后在交警协助下进行赔偿调解,不成功可起诉。受害方可起诉肇事者及交强险保险公司,先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