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供销社职工在特定情况下有可能构成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2.供销社职工要是符合主体身份,也就是属于“其他单位的人员”。
当他们利用在供销社工作的职务便利,像负责物资管理、销售等职务之便,把供销社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
立案标准(通常为6万元以上)时,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3.倘若职工没有
利用职务便利,只是通过一般
盗窃等手段获取财物,那就不构成此罪,而可能构成盗窃罪等其他
罪名。
4.具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得依据案件事实和
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例如,职工在物资管理中,私自挪用大量供销社物资用于个人经营,这明显利用了职务便利;
若职工趁仓库无人,翻墙进入盗窃物资,就属于一般盗窃手段。
只有准确认定这些情况,才能正确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情回顾:小许是供销社职工,负责物资管理工作。小许私自挪用了价值8万元的供销社物资用于个人经营。小李也是供销社职工,趁仓库无人,翻墙进入盗窃了价值5万元的物资。供销社发现财物损失后
报警,对于小许和小李的行为定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作为供销社职工,利用负责物资管理的职务便利,将供销社价值8万元的物资挪为个人经营使用,符合职务侵占罪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构成要件,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小李未利用职务便利,而是通过翻墙进入仓库盗窃物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可能构成盗窃罪,具体需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