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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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在何种情形下由法院判决为无效的法律问题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情形主要包括:1.当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其中一方或多方并不具备实施这一民事行为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交易双方在协商并最终签署合同时,其各自的意愿表达并未做到真实无欺诈;3.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抑或是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良好风尚的违逆。

房屋买卖中,私下签订的协议可通过协商撤销。若依据法定条件,如一方明确违约、延迟履行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遭遇不可抗力、明示或默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仍未履行、严重违反合同导致目标无法实现等,解除权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终止合同效力。这些情况皆源于法律规定,保障合同公平与有效性。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私下房屋买卖交易需携带身份证明和购房协议至房管部门备案,经审查通过后赴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缴纳契税并办理立契过户。房管局将颁发《房屋卖契》并提交相关文件至市或各地房地局。请遵循流程,确保交易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被认定无效,如欺诈、恐吓、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掩饰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等。无效合同主要特征包括违反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欺诈等,其违法性和对社会公益的危害使其自始无效。无效合同不具履行性,不受法律约束,签订后无论是否履行,均无法律效力,并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