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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时间:2025.04.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除该法另有规定外,以下两类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争议,只要涉及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
2.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终局裁决一旦作出,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不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后续权利有所不同。
若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裁决的效率,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离职后与公司就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且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作出终局裁决,支持了小朱部分诉求,涉及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小朱对裁决结果部分不满,公司则认为裁决有误。

案情分析:

1、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形,即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且金额未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小朱若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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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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