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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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他人车辆遭遇车祸时的赔偿事宜在搭乘他人车辆遭受车祸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如何分配,往往是大多数受害者及家属所关注的焦点,而责任方的判定及其背后的诸多因素,更是影响赔偿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车祸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与对应的赔偿处理策略。首先,若车祸为驾驶人之过失所致,乘客有权向其(即车辆所有者)索赔相关损失。

借车出事故一般由借车人负责,但车主若有过失,如知道借车人无驾照或酒驾等还出借,或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告知,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车主在出借车辆前应明确双方责任,确保车辆安全;借车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减少风险。

在借用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1)驾驶者操作不当,其负责;(2)车主未告知车辆隐患,亦需担责;(3)车主明知驾驶者不宜驾车却出借,同样担责。总之,事故责任应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当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时,若车主无过错,则不需承担事故赔偿。事故损失由保险公司和实际驾驶人承担。但若车主知道或应知车辆缺陷,且这些缺陷导致事故,车主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借用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1)驾驶者操作不当,其负责;(2)车主未告知车辆隐患,亦需担责;(3)车主明知驾驶者不宜驾车却出借,同样担责。总之,事故责任应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