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严格审查与审判后,下达的判决书并不等于案件就此尘埃落定了。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被告、原告以及其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均有权对地方法院所作出的初审判决表达不满,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样地,各级地方人民检察机关亦有权对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进而启动二审程序。

这个责任认定证书,只是说清楚了事故的责任,不代表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之后该讨论补偿这些问题。证书公布后,各方得协商补偿的事。要是有分歧,那受害者可以去法院告。要是后果很严重,还涉及刑事犯罪了,那得启动更深入的法律程序来解决。

事故认定书下达并非案件终结。双方需依据认定书商议赔偿责任,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请求公安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认定书只是明确责任,后续赔偿和责任落实仍需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因此,事故认定书下达仅是案件处理的一个环节,并非终结。

判决书下达后,案件是否完结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判决在法定上诉期后无人上诉,且被告履行了判罚,案件可以视为结束。但如果被告未履行判罚,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被告履行义务后才真正结束。因此,判决下达并不等同于案件完全终结。

判决书宣告后,案件未必圆满结案。若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地方各级检察院也有权对上级法院提起诉讼。上诉或抗诉均可启动第二审程序。因此,宣告判决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