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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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代表更换时,无需重新签署合同或购买职工工龄。这些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效果,因为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签署时的双方意愿和条件,而非后续的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因此,企业在这些情况下无需采取额外措施。

招标投标结束后,合同主体变更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确认合同变更效力需满足:行为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遵守法律其他特殊规定。

合同主体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因此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名称变更或人员变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如果各方出于某种原因希望重新签订合同,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名称变更并不会导致合同失效,各方仍需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

公司更名后,无需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因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变更不影响已签合同的实质内容。法律上,更名前后的公司视为同一民事主体,即仍为同一家公司。因此,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更迭未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赔偿。虽无直接关联,但雇佣方未签合同已违法。员工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即使公司未依约履行,员工仍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