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证明
事实劳动关系,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劳动合同:
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同样算数。
比如员工与老板口头商定了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这就是一种约定形式。
2.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像工资条、银行工资转账记录,以及
社保缴纳明细等,都能有力证明
劳动关系。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例如印有
公司名称和员工姓名的工作牌,可作为员工身份及劳动关系的
证据。
4.考勤记录:
公司的打卡记录、考勤表等,能体现员工的工作出勤情况,从而证明劳动关系。
5.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等:
比如新员工
入职填写的登记表,老员工关于某人在公司工作的证言等。
在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要留意收集这些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发生纠纷时,凭借这些证据向劳动
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资、补缴社保等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数月,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近期公司
拖欠小许工资,小许欲维权。公司却否认与小许存在劳动关系。小许认为自己虽无书面合同,但与老板有口头约定,且有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打卡考勤记录以及新员工入职登记表,还有同事小李能为其作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同样可认定劳动关系。小许与老板的口头商定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2、小许提供的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以及同事证言等,均属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小许可凭借这些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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