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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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中,责任划分主要看医方的行为过失以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一般分为四级,完全责任意味着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要责任需要承担大部分;次要责任承担较小部分;而轻微责任只需承担极小部分。

本罪是由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违反了国家的交通运输管理法令规章制度,从而酿成重大事故,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致使公共与个人的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恶性犯罪。其所应承担之刑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方面:首先,是接受刑事拘留乃至逮捕之轮番审讯与监控期;其次,是接受有期徒刑的惩罚。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参与程度,它是决定刑事责任轻重的关键要素之一。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如果行为者的过错程度与违法行为对事故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该行为人的参与程度便相对较高,相应地,他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更为严重。而法院则根据行为者在事故中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及其过错程度,以及这些行为和过错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来最终确定责任比例。

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判定标准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配原则可以归纳如下:首先,若造成责任人是一方当事人,而且是因为该方的过失而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由这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其次,若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有两个或以上时,应当依据各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判断他们所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包括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三种情况。

在摩托车无牌照且无驾驶证情况下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若肇事原因系无牌无证驾车者一方的过失所致,那么该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倘若事故涉及两方或两方以上的过错方,则需依据各方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主责、同责及次责。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行为,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