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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4.09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280人
律师解析:
绑架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存在以下情形:
1.绑架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
此行为极为恶劣,无论被绑架人最终是否死亡,起初应按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但依法律规定,最终按绑架罪一罪处罚,可处无期徒刑死刑,同时并处没收财产
例如,犯罪人在绑架过程中,因与被绑架人发生冲突等原因,故意对其实施杀害行为,即便未致其死亡,也属于该情形。
2.绑架后实施故意杀人行为:
这同样属于转化情形。
这种情况下,要分别对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之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刑罚
比如,犯罪人完成绑架行为后,出于灭口等目的,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绑架罪本就严重,转化为故意杀人情形时刑罚更重,因其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对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案情回顾:

小何绑架了小静,在绑架过程中,小静反抗并辱骂小何,小何一气之下故意对小静实施杀害行为,但未致其死亡。另外,小李绑架小胡后,为了灭口,又对小胡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案情分析:

1、小何在绑架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虽小静未死亡,但依法律规定,起初应按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最终按绑架罪一罪处罚,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并处没收财产。
2、小李绑架后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要分别对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之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刑罚。因为绑架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的这两种情形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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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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