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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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比如,双方没领结婚证,或者领了结婚证但没一起生活,或者给彩礼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给了彩礼的一方可以要回彩礼。不过,后两种情况需要以离婚为前提。

在离婚后才惊悉所扶养的子女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嗣,这通常涉及到的情况是夫妻中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男方)原本坚信另一半生下来的孩子是二人拥有的直系血亲后裔,并且尽心尽力承担了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他们离婚之后,却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其实并不存在任何与自己的血缘联系。

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能否索回彩礼款项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领取婚姻证书者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对于有请求权的当事人而言,若能证明他们在遭遇以下情况时,按照传统风俗所赠送的彩礼应被召回。

彩礼的给付和收受都是附条件的,不能简单地将给付彩礼视为男方的“赠与”行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已经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所以,索要彩礼不是男方的“特权”,也不是女方的“原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同居关系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彩礼返还的问题,双方可以一起起诉。法院会分别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在抚养权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保护。在彩礼返还方面,法院会根据法定的退还条件进行深入审查,以确保裁决的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