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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怎么分割

时间:2025.04.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83人
律师解析:
1.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要点
首先得区分财产性质。
2.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要是双方共同购置、创造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当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除了共有人有家庭关系等情况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出资额确定;
要是不能确定出资额,那就视为等额享有。
3.个人专属财产认定
能证明是一方专属财产的,归其个人。
像一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还有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4.财产分割方式
双方可先尝试协商分割财产
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日常出行,同时小朱因工作受伤获得了一笔赔偿款。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分开,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丽认为汽车和赔偿款都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小朱则主张汽车按出资比例分割,赔偿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汽车,因其是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共有方式,应视为按份共有。若能确定各自出资额,则按出资额确定份额;若不能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
2、小朱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款,根据规定通常认定为个人专属财产,应归小朱个人所有,小丽无权要求分割。法院会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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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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