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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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家庭暴力的不幸婚姻中,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弱者的原则。施暴方将被视为有过错,可能导致其在分割财产时面临不利,可能需减少或丧失部分财产。法院旨在确保无过失方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夫妻一方不提出离婚而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即使婚姻关系未解除,依法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反映双方真实意愿且符合法规者视为生效。离婚前的财产归属协议同样有效。夫妇可通过协商明确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属部分共享的情况。这些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分割受所有权归属、购买时间及婚后增值等因素影响。婚前个人名下房产、非夫妻名义购置、明确赠予一方的房产均为个人财产。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加名的房产转为共有,婚后贷款还款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配需区分个人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离婚时遵循平等、互信、照顾弱势群体原则,如有家务贡献或照顾家庭较多的一方有权补偿,同时兼顾无过错方利益。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