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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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候审乃是一项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但其本身并不能等同于刑事案件的终结。若该嫌犯被指控实施的欺诈犯罪的确具有坚实的证据支持,那么法官在最终裁决中仍然可能判定被告有罪。在解押候审之际,被告人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静待法庭进行审理。一旦法院确定确实构成了犯罪行为,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予以定罪量刑。因此,即便是获得了解押候审待遇,被告仍然存在着被判处徒刑的可能性。

对于拖欠款项现象,常常属于民事范畴之内的争端,并不容易直接被视为欺诈行为。而所谓的欺诈则特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透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获取数额相对较大的公共或者私人财务。若债务方尽管具备偿还能力却蓄意不予偿还,债权人应当优先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一旦涉及到诈骗类犯罪行为,若犯罪嫌疑人均能证明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关于诈骗罪案件,若在立案之前涉案人员将骗取之款如数退还,则可能获得依法不起诉的待遇,进而摆脱诈骗者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但其行为人均已承认罪行并表示懊悔,并且在一审公开宣判之前已经全额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那么便可考虑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当诈骗犯罪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时,相关的执法部门便立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从而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刑事侦查。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通过全面而严谨的调查手段,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犯罪事实。一旦警方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人选并获取了证据线索,他们便会果断地实施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