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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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扣押他人物品是否合法因涉及到经济领域的纷争而实施扣押他人之车辆的行为,严格来说,实质上构成了非法侵占的行为。债务人在债务问题上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并无任何权利擅自扣押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汽车等私人物品。若债权人擅自采取此类行动,无疑将侵犯债务人的个人权益,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经济纠纷赔偿规定如下:医疗费用凭医院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估算;交通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核实结算;其他费用有具体标准。财产损失按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赔偿。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注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资料、诉讼请求(如追回被扣押车辆)、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最后,原告需签名或盖章。

经济纠纷中,擅自扣押对方车辆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合法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司法裁判。当事人应站在平等、自愿的立场上,通过理解、谅解和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中间人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当事人可寻求司法裁判或申请支付令。

公民私下是无权利私自扣押对方车辆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报警按照法律程序来取回自己的车辆,同时,本人也应当认识到及时偿还债务,对于之前的债务当事人也要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