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认定要点
客体上,该罪侵犯国家票据管理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实施法定
欺诈行为,像用
伪造、作废票据等。
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主观是故意且有
非法占有目的。
2.司法判定
司法实践要结合
证据,看是否实施行为和有非法占有目的。
若不知票据问题正常使用,不构成
犯罪。
认定遵循主客观统一,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案情回顾:小朱为获取非法利益,向小李谎称有一批优质货物待售,吸引小李与其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小朱使用伪造的商业
汇票支付货款。小李起初未察觉票据问题,正常进行交易。后小李在票据兑现时发现问题,向警方
报案。小朱辩称自己并非故意使用伪造票据。
案情分析:1、从
犯罪构成来看,票据诈骗罪侵犯国家票据管理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小朱使用伪造票据支付货款,符合客观方面实施法定欺诈行为的特征,主体为个人,若其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此罪。
2、司法判定需结合证据,若有证据证明小朱故意使用伪造票据且有非法占有小李货款的目的,应认定其构成票据诈骗罪;若能证明小朱不知票据问题而正常使用,则不构成犯罪,需遵循主客观统一原则区分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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