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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公房时如何进行分割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2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公房,分割时关键要先明确产权性质。
若公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就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般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像双方实际居住状况,以及对房屋贡献大小等。
2.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婚前就承租了该公房,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婚前承租的这一方。
要是公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房屋归属,而是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使用,等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3.分割方式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裁判。
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购房出资、居住使用等相关证据,这样在分割时才能争取到有利地位。
比如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凭证,以及能证明自己居住时长等情况的材料,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公房。现两人打算离婚,对于该公房的分割产生争议。小何称自己婚前就承租了此公房,婚后双方才共同出资购买,应适当多分;小丽则认为应均等分割。且该公房目前尚未取得完全产权。双方就分割方式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由于该公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房屋归属,而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2、考虑到小何婚前就承租该公房这一情况,若后续分割,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婚前承租的小何。双方应收集购房出资、居住使用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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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时才能处分。但在法定事由出现时,夫妻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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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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