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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归谁管

时间:2025.04.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83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依具体情形而定。
要是合同里有约定管辖条款,那就按照约定由对应的法院管辖。
例如合同中明确写了由某个特定法院管辖相关纠纷
要是没有约定,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依据专属管辖规定,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实际情况中,一般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这是因为这样便于法院实地调查房屋情况等,对案件审理很有利。
比如房屋坐落于A区的买卖合同纠纷,通常就由A区基层法院管辖。
当事人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至房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3.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常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此能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高效性,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系列规定确保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得到妥善的处理,让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有效维护。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该房屋位于A区。小许认为应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则坚持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合同无约定管辖条款,因房屋属不动产,应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未约定管辖,房屋在A区,所以应由A区法院管辖。
2、一般情况下,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便于法院实地调查房屋情况。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至房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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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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