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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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彩礼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解析通常情况下,彩礼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彩礼一般只适用于在正式注册成为合法夫妇之前所赠予的礼物或支付的款项,此行为实际上属于一种赠予,也即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应被认定为其单独所有的财产,因此,彩礼便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给予女方的金钱或物品通常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但非单独指定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等。这些财产体现了夫妻间的共同积累和权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彩礼通常被视为女方的私人财物。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彩礼的归属权存在明确的界定。若彩礼在婚前赠予女方,那么它可以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彩礼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交付的,那么这笔财物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涉及彩礼问题时,我们不仅要考虑传统习俗,更要依据法律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