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离职面谈录音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能够当作
证据。
其一,录音获取方式必须合法。
绝不能采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像偷录、
胁迫对方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其二,录音内容要和案件事实相关联,能够证明待证事实。
比如能体现离职原因,以及双方就
离职补偿等问题的沟通情况。
其三,录音要清晰可辨,不能存在模糊不清、让人无法准确理解谈话内容的状况。
2.若录音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在
劳动争议等相关
纠纷中,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
仲裁机构或法院,用以支持自身主张。
不过,具体的证明力大小,要结合其他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由裁判者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从公司离职时进行了离职面谈,并对谈话进行了录音。之后小许与公司就离职补偿问题
产生纠纷,小许打算将该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公司则认为小许偷录,获取方式不合法,且录音内容模糊无法证明待证事实,不能作为证据。而小许坚称录音清晰且能证明双方沟通的离职补偿情况,应被采纳。
案情分析:1、判断该离职面谈录音能否作为证据,需考量几个条件。若小许获取录音的方式合法,未采用侵害他人权益等不当手段,内容与离职补偿等案件事实相关联,且录音清晰可辨,就具备作为证据的条件。
2、若录音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可在
劳动纠纷中提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但具体证明力大小,需裁判者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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