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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非雇佣关系如何认定

时间:2025.04.0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59人
律师解析:
1.雇佣关系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主体上,一方为雇主,另一方是雇员。
工作时,雇员得接受雇主指挥监督,按要求提供劳务。
比如雇员需依照雇主安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去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通常是雇主业务的一部分。
若有人受雇为公司打扫卫生,这就是在做公司业务范畴内的劳务。
报酬支付方式很重要,一般雇主定期给雇员支付报酬。
像按月给员工发工资,就展现了雇佣关系中报酬支付的特点。
工作条件多由雇主提供,例如建筑工人工作用的工具等由建筑公司提供。
2.综合这些要素,才能准确判断是否构成雇佣关系,进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发生。

案情回顾:

小胡声称自己与小丽所在公司构成雇佣关系,要求小丽公司承担工作中受伤的赔偿责任。小丽公司则否认雇佣关系,称小胡只是临时帮忙。小胡表示自己按照公司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使用公司提供的工具,且公司曾支付过报酬。小丽公司则认为小胡工作不固定,报酬也是一次性支付,并非雇佣关系中的定期支付。

案情分析:

1、认定雇佣关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主体上,小胡若受小丽公司指挥监督并提供劳务符合雇佣关系特征;工作内容若属于公司业务一部分,也支持雇佣关系。
2、报酬支付方式上,若小胡报酬为定期支付则倾向于雇佣关系,一次性支付则不利认定;工作条件由公司提供也可作为构成雇佣关系的依据。需综合判断双方是否构成雇佣关系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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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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