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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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在夫妻间进行转让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拥有法定的转让自己财产的权利。我们所说的“个人财产”,实际上是在涉及夫妻共有的经济制度结构之中,完全归属于某一配偶私有且可掌管的财产。

在讨论夫妻债务能否转嫁时,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是可以转让的。 但是,如果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原因产生的,即使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双方追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共同认可等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的债务超出了家庭生活所需,那么这些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些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等。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不需要交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视为有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企业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在婚姻期间,个人可自愿转移其个人财产,这通常涵盖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若双方在婚前未明确约定婚后财产共有,则视为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变为共有财产。因此,当事人有权处置个人财产,但通常无需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