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未购买交强险,投保义务人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
赔偿。
2.以交通事故为例,一旦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首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进行赔付。
像交强险的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
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等。
要是未投保交强险,原本该由交强险承担的部分,就转为由投保义务人负责。
3.当投保义务人和
侵权人并非同一人时,依据法律规定,二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确定侵权人应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
赔偿责任。
4.假设
事故责任认定侵权人承担70%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侵权人承担70%。
投保义务人先承担交强险限额部分后,有权利向侵权人进行追偿。
案情回顾:小许驾车与小李车辆相撞,造成小李人身受伤和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小许承担70%的事故责任。然而,小许所驾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小胡并未为该车购买交强险。小李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超出了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双方就赔偿责任产生争议,小李要求小许和小胡共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未购买交强险,投保义务人小胡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交强险会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限额内赔付,本案中小胡未投保,其应承担原本交强险负责的部分。
2、因投保义务人小胡和侵权人小许并非同一人,二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小许承担70%。小胡承担交强险限额部分后,有权向小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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