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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有哪些

时间:2025.04.03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害人
即因犯罪行为直接遭人身或财产损失者。
比如某人被抢劫,财物被抢,身体受伤,这人就是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若被害人因犯罪去世,其近亲属可成为原告。
像被害人离世后,其配偶、子女等能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他们代表被害人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权益。
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因犯罪行为受损,其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可作为原告参与。
刑事诉讼进程中,这些原告能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像医疗费、因受伤无法工作的误工费、护理伤者的护理费、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等。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下班途中遭遇小胡抢劫,不仅财物被抢,身体也受伤。小朱住院治疗花费不少医疗费,还因伤无法工作。但小胡认为小朱受伤不严重,拒绝赔偿。小朱作为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若小朱因伤成为无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也参与诉讼;若小朱因伤不幸去世,其配偶小李也以近亲属身份加入诉讼,要求小胡赔偿各项损失。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直接因犯罪行为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胡赔偿损失
2、若小朱成为无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代表小朱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3、若小朱去世,其配偶小李作为近亲属,能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要求赔偿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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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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