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公司签
劳务派遣合同时无法获得
裁员补偿。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派遣单位与
劳动者构建
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使用劳动者。
2.若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要
裁员,需依据《
劳动合同法》,向被裁减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而非给劳务派遣单位。
比如企业订单大幅减少,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进行人员裁剪,此时就需按规定给被裁员工补偿。
3.要是劳务派遣单位因自身原因致使
合同解除或终止,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情形,那就应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裁员补偿。
例如派遣单位
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
4.总之,公司作为用工单位签劳务派遣合同时一般不能直接获裁员补偿,要依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相关责任与补偿事宜。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劳务派遣单位
签订合同后被派至小胡所在公司工作。该公司因订单大幅减少、资金周转困难需裁员,小朱在被裁名单中。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其裁员补偿,公司则称与小朱无直接劳动关系,不应支付。同时,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正常,小朱也不确定是否能从派遣单位获得补偿,遂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公司作为用工单位签劳务派遣合同时无法直接获得裁员补偿。此案件中,小胡所在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向被裁减的小朱支付经济补偿,而非给劳务派遣单位。
2、若劳务派遣单位因自身经营不善等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情形致合同解除或终止,才由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派遣单位经营正常,不适用该情况。最终补偿需依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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