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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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文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受到单处罚金或合并罚金的附加刑罚。然而,对于具体的罚金额度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明确,而是需要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在帮信罪中,涉及银行流动资金1万元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处严重的刑罚。如果情节轻微,并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认罪认罚,还有立功表现,法庭可能会酌情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可能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是否是初犯、是否明知自己的服务被用于犯罪等。

帮信罪的量刑标准通常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涉及金额达到90万元,那么判刑可能会更重。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自首、立功、坦白等悔过表现以及退款情况,来决定具体的刑罚。此外,大额流水可能会加重刑罚,但如果存在减轻情节,量刑也会相应调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明文规定,凡涉及协助信息网络犯罪这一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倘若其所作所为已构成犯罪事实,且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被判处或罚款。至于罚款的具体金额,须视案件性质的恶劣程度、所引发的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人身财产状况等多重复杂因素而定,因此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标准数值。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如果该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关于犯罪行为涉及流水金额达到2千万元人民币这一情况,理应视为情节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