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更换,一般由原推选单位或组织来决定。
要是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担任协商代表,那其更换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2.更换协商代表有特定程序。
首先要向对方协商代表说明更换情况,还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此确保代表的合法性与代表性。
3.更换时要注意
保证协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防止因代表更换给协商进程带来不利影响。
4.新的协商代表要尽快熟悉相关协商事务。
然后继续履行协商代表的职责,保障协商工作顺利进行。
这样能使协商工作有序开展,不因代表更换而出现混乱,维持协商工作的正常节奏,让协商成果能更顺利地达成,为职工权益保障等相关协商事宜提供坚实的代表力量支撑。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是公司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小朱是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调动需更换。原推选单位决定更换小朱,小李则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更换。公司认为小朱更换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小李更换应按程序进行,而职工方未遵循这些,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更换,若由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担任协商代表,如小朱,其更换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原推选单位不能擅自决定,这是保障代表合法性与代表性的要求。
2、更换协商代表需向对方协商代表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明材料。小李自行更换未按此程序,可能影响协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代表应尽快熟悉事务履行职责,以保障协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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