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劳动争议
诉讼里,要是
加班事实有争议,有这些应对办法。
劳动者要尽力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加班的
证据。
像考勤记录,能明确显示加班时间;
加班申请,可体现是经申请安排的加班;
聊天记录,若包含加班安排等内容,也是有力证据。
用人单位若否认加班,得提供反证,比如正常的考勤记录等,来证明不存在加班情况。
2.要是双方都无法拿出确凿证据,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
就是劳动者主张加班的,要承担初步
举证责任。
要是能证明有加班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就得进一步举证否定加班事实。
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否定,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3.总之,这种情形下,双方都得积极
收集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后,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称自己存在加班情况,要求公司支付
加班费。公司则否认小朱有加班事实。小朱拿出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及与领导的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公司也提供了正常的考勤记录以证明小朱不存在加班。双方各执一词,证据存在冲突,难以直接判断。
案情分析:1、在加班事实有争议时,劳动者小朱有责任尽力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加班的证据,其提供的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和聊天记录符合证据要求。用人单位若否认加班,也需提供反证,该公司提供正常考勤记录符合规定。
2、当双方都无法拿出确凿证据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加班,承担了初步举证责任。若其能证明有加班可能性,公司就需进一步举证否定,若公司无法做到,将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应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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