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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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承担的贷款,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综合考虑。比如,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虽然是一方还的贷款,但在分割时不能仅依据这一点就判定房产归属于还贷方。要全面考虑双方的投入、婚姻的时长、经济实力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独自偿还贷款,离婚时财产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要是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主要考虑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以及经济状况。如果一方主要负责偿还贷款,另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分割时可能会倾向于偿还贷款的一方,以体现公平原则。

婚内贷款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受多种因素影响。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婚前完成产权登记且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可能归属产权人,共同还款方有权补偿;婚前行孝购房父母出资视为个人赠与,一般不参与分割。婚后共同购房和父母资助,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竞价或按出资比例分配,贷款还款属共有财产。首付款赠与子女的房产,离异时按出资比例划分。离婚协议可明确房产归属、放弃权益及收益分配。

夫妻共同购房贷款购得房产属共有财产及债务。离婚时,双方须共同偿还贷款,协议内部还款无效对第三方无约束力。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若登记一方名下,可能判给其所有权,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资金与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

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贷款的汽车,仅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配偶无权分割车辆。但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偿还其承担的部分或获得相应补偿。若双方共同财产购买汽车和房产并共同还贷,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贷款的汽车所有权问题,一方可支付金钱给另一方以获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