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暴力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绑架罪致人死亡又敲诈勒索如何判

绑架罪致人死亡又敲诈勒索如何判

时间:2025.03.27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1.绑架罪若出现致人死亡的情况,这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会被判处死刑,同时还要并处没收财产
要是在此过程中又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那就应当数罪并罚
2.绑架罪,指的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去绑架他人,或者把他人当作人质的行为。
一旦出现致人死亡的状况,便加重了此罪行的严重程度。
3.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被害人采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手段,从而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4.在此种情形下,需分别对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予以认定。
之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在各罪法定刑范围内,酌情决定对被告人执行的刑罚
既要充分考量绑架罪致人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又要对敲诈勒索行为单独进行评价与量刑,以此彰显法律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公正惩处。

案情回顾:

小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了小静,在控制小静期间,因小静激烈反抗,小何失手致使小静死亡。之后,小何又以小静的安危威胁小静家属,让其交付赎金,否则将小静杀害。小静家属报警后,小何被警方抓获。小何的行为引发了关于如何定罪量刑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何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小静,且在过程中致使小静死亡,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应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小何在绑架过程中还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方法向小静家属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应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对小何按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量刑后合并处罚,以体现法律的公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