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来说,进入二审程序提交新证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一审程序结束之后发现的证据,另一种是在一审时,请求法院调查取证,被法院拒绝了,进入二审程序之后,准许当事人提出的法院调查取证的请求。

民事诉讼二审对于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该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但是没有被当事人掌握,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证,但是不审理该证据,可能会导致法院判决违反客观事实,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取得的证据。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来说,二审的新证据有两个认定标准,第1个是需要在一审庭审结束之后发现的证据;第2个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没有获得许可,二审时,法院准许了当事人的申请。

1、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的审查,《证据规则》对于逾期举证采取了证据失权为原则的立场,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不发生失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