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租赁
抵押物合同效力规定主要涵盖:
抵押期间,
抵押人未经同意不可转让抵押财产,除
受让人代清债消
抵押权外。
抵押权设后抵押财产出租,租赁关系不敌已登记抵押权。
其不包括方面:
其一,未登记抵押权与租赁关系效力对比规定,因未登记抵押权对抗力弱,相关规定不明确重要。
其二,抵押物在租赁期被法院查封等特殊情况时
租赁合同效力规定,此涉及不同司法实践具体情况与
处理方式,非普遍效力规定内容。
总之,租赁抵押物合同效力规定主要聚焦已登记抵押权与租赁关系相互影响等方面,其他特殊情况依具体法律情境判断。
案情回顾:小李将自己的
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登记。之后,小李未经银行同意,将该
房屋出租给小胡,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不久后,银行因小李未按时还款,欲行使抵押权处置房屋,小胡则主张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
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虽然此处是出租,但在已登记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所以银行有权处置房屋。
2、本案不涉及未登记抵押权与租赁关系效力对比,也非抵押物在租赁期被法院查封的特殊情况,应按一般规则判断租赁抵押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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