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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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一、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二、有关钱财方面的争议,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争议,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方面。

公积金权益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合同履行与变更、解除等,以及涉及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的问题。而公积金纠纷并不在此列。因此,公积金权益纠纷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住房公积金问题属于劳动仲裁管辖。我国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关系确立与解除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争议;员工解雇、辞退、辞职、离职相关争议;其他特殊劳动争议。

劳务关系不可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劳动合同关系可申请。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保障、员工福利、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及工资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赔偿等纠纷,均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