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电动摩托车醉驾出车祸了,赔偿可得详详细细地分析事故实况,看看酒精对事故的影响有多大,行驶轨迹是咋回事,双方的车况又咋样。要是证实是醉驾,而且还负主责或全责,那赔偿就包括车损修复这些费用。另外,也得看看机动车方有没有违规,要是对方醉驾时还违法行驶,那情况就更复杂了,责任认定标准可能就得灵活调整一下。
在此情况下,若电动车全责并碰撞到汽车,应由电动车的强制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损汽车。若超出限额,由电动车车主的商业保险补足差额。若未购买商业保险,车主需自行承担赔偿。这确保了受损汽车得到及时赔偿,同时也体现了电动车车主的责任。
在平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各承担50%责任。因此,对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其修车费用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此情况下,若电动车全责并碰撞到汽车,应由电动车的强制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损汽车。若超出限额,由电动车车主的商业保险补足差额。若未购买商业保险,车主需自行承担赔偿。这确保了受损汽车得到及时赔偿,同时也体现了电动车车主的责任。
电动车事故处理依车型定责。非机动车电动车受害适用无过错原则,机动车电动车则按过错原则。机动车事故造成人伤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规定补足。电动车与机动车均有过错,重过错方负主责,轻过错方负次责。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无过错,机动车全赔;有证据显示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机动车可减轻赔偿责任,但不超过10%;非机动车、行人故意撞击,机动车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