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执行行为异议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
执行法院在实施执行行为时违反法定程序,比如未依照法律规定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这可能导致
当事人无法及时知晓执行事宜,影响其合法权益。
2.对执行标的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执行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像超出执行标的范围进行查封等。
这种过度的措施可能给
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变更、
追加被执行人出现错误,可能使本不应承担责任的主体被错误地纳入执行范围。
4.
违法评估、拍卖执行财产,这可能导致财产价值被不合理评估,拍卖过程不公正,损害当事人利益。
5.以债权消灭、丧失
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
执行异议的情况。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例如错误
拘留被执行人等,严重侵犯了被执行人的人身权利。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法院会对该异议展开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
案情回顾:小许因
债务纠纷被
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小许发现执行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且在查封其财产时超出了标的范围。同时,法院在变更被执行人时存在错误,评估、拍卖其财产的程序也不合法。此外,法院还对小许进行了拘留。小许认为这些执行行为违法,决定提出执行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属于违反法定
执行程序,小许有权对此提出异议。
2、执行措施中查封超标的范围、变更被执行人有误、违法评估拍卖财产以及违法拘留被执行人等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小许可就这些情况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依法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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