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责任事故里,患方先担初步举证责,要证明有医疗行为、自身受损及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等。
医疗机构有无过错,通常由其举证。
民法典规定,患者受损且医方有过错,医方担责,要证明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及无过错。
双方对
事故认定有争议,可申请鉴定明确责任。
总之,医疗责任事故
举证责任分配复杂,依具体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郑因病到医院治疗,治疗后身体出现不适。小郑认为是医院的治疗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损,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院则称自己的治疗行为并无过错,与小郑的身体不适没有因果关系。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
医疗事故中,小郑作为患方需先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院存在治疗行为、自身身体受损以及该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而对于医院有无过错这一点,通常由医院进行举证。若医院无法证明其行为与小郑的损害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过错,那么医院需承担责任。双方若对事故认定仍有争议,可通过鉴定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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