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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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知情购买假货也可能受罚,但在量刑时可减轻。假药销售严重威胁公众安全,销售方需担责。若销售者能证明不知情并详述进货渠道,或可获减罚。

在讨论出售假冒药品的辩护焦点时,我们需要考虑证明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和已尽注意义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对产品不知情,比如核实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对药品来源的合理信任度,调查盈利状况是否异常。同时,我们也要强调当事人遵循了规范的操作规程。生产或销售假冒药品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当事人不知情,并且满足特定条件,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情节轻微。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仍然生产、销售。若出于过失,则不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药罪的主观表现是故意,当事人明知是假药而故意进行销售的,才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如果不知道的,是不会构成该罪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销售假药罪是需要明知的,一般只有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之下还进行销售,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要造成情节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我们遇到关于销售假药罪是明知吗时,可以参考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