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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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公安机关启动法医学鉴定程序的时机,需依据受害者伤害程度来决定。为确保鉴定的准确性,通常建议在伤势稳定后进行。因此,最适当的鉴定时机取决于受伤者的身体状况。在此之前,无法开展残疾等级鉴定工作。待伤者情况稳定,才能进行准确、有效的法医学鉴定,从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公安机关启动法医学鉴定程序的时机,需依据受害者伤害程度来决定。为确保鉴定的准确性,通常建议在伤势稳定后进行。因此,最适当的鉴定时机取决于受伤者的身体状况。在此之前,无法开展残疾等级鉴定工作。待伤者情况稳定,才能进行准确、有效的法医学鉴定,从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公安机关启动法医学鉴定程序的时机,需依据受害者伤害程度来决定。为确保鉴定的准确性,通常建议在伤势稳定后进行。因此,最适当的鉴定时机取决于受伤者的身体状况。在此之前,无法开展残疾等级鉴定工作。待伤者情况稳定,才能进行准确、有效的法医学鉴定,从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