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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3.21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16人
律师解析:
1.同居时一起挣的钱,像工资呀、奖金啦、干活的报酬之类的劳动收入;
2.做生意的收益,包含一起投资开的店铺、企业等赚的钱;
3.知识产权带来的好处,像同居期间写的作品获得的稿费等;
4.继承或者别人送的财产,不过要是明确只给一方的就不算。
得留意,同居跟结婚不一样,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挺复杂的,实际中可能因为具体情况而有差别。
要是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有争议,先商量着来,商量不好就去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曾同居生活。期间,小胡在公司工作有工资收入,小丽经营一家小店有收益,小胡还因发表作品获得一笔稿费。后两人感情破裂,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的这些收入都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胡则觉得自己的稿费及工资是个人财产,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工资、经营小店收益、稿费等在无特殊约定时,应按同居共同财产处理。因为这些分别属于劳动收入、做生意收益、知识产权收益。
2、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认定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同居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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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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