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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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是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罪行。若以盈利为目的,聚众大额投注或以此为业,必受刑法严惩。信息时代,赌博行为难逃法律制裁。判断在线赌博违法性,需综合考虑参与频次、赌资规模及无收入估算,全面评估以定责。

赌博在我国是违法的,网络赌博也不例外,是否构成犯罪则取决于营利意图、职业性、聚众赌博规模等因素。偶尔参与且无营利意图者通常不违法,但职业赌博者、开设赌场者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能会触犯法律: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获利超5000元、赌资达5万以上、参与超20人次。

对于网络赌博成员是否构成赌博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以盈利为目的,经常进行大规模聚众赌博或从事全职赌博活动,可能会触犯赌博罪。然而,偶尔参与小规模赌博,且未涉及大量赌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只会受到治安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赌博的频率、赌资以及获利情况来进行判断。

对于判定网络参赌者是否构成赌博罪,需要考虑很多方面。首先要看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偶尔参与且没有营利意图的,一般不会被认为是犯罪。其次,赌资的规模要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才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最后,还要看是否组织了赌博,或者从中获取了非法利益。

网络赌博的参与方式有很多,例如在线赌场、体育博彩、彩票等等。虽然偶尔参与网络赌博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然可能受到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