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同桌人若未劝酒且已尽到合理提醒之责(像告知酒后骑车的危险等),就不用承担
赔偿责任。
要是同桌人有劝酒行为,且此行为与死者骑车死亡有因果关系,那同桌人或许得依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不过呢,具体的
责任认定得依据实际情况来定,比如同桌人劝酒的程度以及死者对危险的认知和行为等因素。
倘若无法确切证明同桌人有过错,一般是不能让同桌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总之,不能简单地认定同桌就该担责,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去考量和判断。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一同聚餐,期间小胡多次劝酒,小李最终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小李执意要骑车回家,小胡虽简单提醒骑车危险,但未有效阻拦。结果小李途中因操作不当摔倒致死,小李
家属认为小胡劝酒是导致小李死亡的原因,要求小胡承担赔偿责任,小胡则称已提醒,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有劝酒行为,且该行为与小李骑车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这是判断责任的关键因素之一。
2、虽小胡进行了简单提醒,但未有效阻止小李骑车,需依其劝酒程度及小李对危险的认知等综合判定责任。若无法证明小胡过错,不能让其担责,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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