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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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不过,要是情况特殊,法律也会有其他规定。从权利受损或应该知道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诉讼时效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转账记录对不当得利的诉讼很重要,一定要保存好证据。我们要清楚受损和责任人知道的日期,这样才能精准地计算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的构成需要满足四个要素:一方获得财产,另一方遭受损失,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没有法律依据。转账记录只能证明资金的流动,不足以直接认定为不当得利。法律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关系、交易背景和双方的共识等因素。

仅凭转账记录难以认定为不当得利。要构成不当得利,需要满足四个要件:受益、受损、因果关系以及缺乏法律上的依据。转账记录只能反映资金的流动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关系、转账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和目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仅凭转账记录起诉不当得利存在风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导致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利。如果被告能够举证反驳,比如存在其他交易或赠予情况,那么原告可能会败诉。根据《民法典》,非法得利应该返还,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形可以除外,比如道义支付、债务提前清偿等。因此,建议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可以收集更多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增强胜诉的把握。

不当得利诉讼的举证责任不仅限于转账记录,因它不能明确款项性质。被告可能质疑汇款非不当得利。为提高胜诉率,原告需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证人证言、录音、短信、邮件等证据。充分且合法的证据是胜诉关键。起诉时应全力搜集和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