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之前的工资收入和护理时间确定的,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让用人单位帮忙开具,至于护理时间,一般是护理到当事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恢复以后,如果不能确护理时间,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是计算到出院后。护理费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时间确定,护理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根据过错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确定的。

护理费营养误工费的规定是按照医院当中的专业人士所出具的一个鉴定的意见,以及用单位出具的收入方面的证明来进行赔付,具体来说的话,它是有一定的赔付标准的,比如说我们的营养费用的话,它有一定的限额方面的规定,不能够过多。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误工费和营养费是常见的项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损失,其工资固定的,用平均工资乘误工时间就可以算出。营养费一般都是按天计算,没有统一标准,要看受害人实际住院治疗情况,如果伤情很严重,需要大量补充营养的,费用会多些。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